市安监局招远市安监局七步工作法实现执法监察闭环管理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主要手段。招远市安监局在体检式服务、规范化执法上深入探索,总结出“七步工作法”,并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制订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编制出台了全年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根据执法检查要求,制订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规定了执法检查的目的和范围,检查组人员要求和工作职责,工作的方法、程序,检查结果应用等,并对检查步骤和内容进行了具体规定,要求对重点单位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隐患整改率达到100%,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
二是成立专家型检查组。根据检查对象行业、生产特点聘请相关专家成立检查组,在安全诊断检查,“三同时”项目审批、事故调查分析等方面,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使检查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严密设计安全检查表。在深入分析检查对象安全生产特点及危险因素基础上,设计有针对性的检查表,检查表内容涵盖企业的安全管理各个环节,检查内容符合安监总局24号令的要求,做到不高于或低于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检查。
四是履行事先告知职责和开好检查见面会。在实施检查前半个月,把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目的、法律依据、检查范围及要求和检查组成人员以文件形式,告知检查企业,给企业留下自查自纠的时间。其次是开好与企业的见面会,在会上对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作好检查动员,消除顾虑。
五是严肃认真开展现场检查。认真按照《检查表》所列出的项目逐项填写,真实反映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并以文字和照片记录检查到的情况,力求整个检查过程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均要在检查表上签字确认。
六是认真做好检查结果反馈。检查结束后,就检查总结出的成绩和问题都形成书面反馈材料。对现场存在严重危险的三违行为,发出《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予以当场阻止。对存在的其他问题和隐患发出《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要求企业立即制订出整改计划,到期予以复查验收。并同时做好检查工作意见反馈,请企业填写《廉政监督卡》,对执法检查工作做出评价。
七是实现检查的闭环管理。严格实行安全隐患整改销号制度,按照“谁检查谁负责”原则,对前期排查出的到整改期限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回头看”,对照隐患逐条进行仔细复查。一律要求整改到位方可从检查台账中销案;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一律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绝不姑息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