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多措并举做好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工作
一、足额保障安全生产人员、车辆、执法装备等刚性支出
1-8月份,累计筹措资金513万元用于区级安全生产工作。其中,投入286.5万元用于安全生产人员、车辆、执法装备投入。同时,针对安全监管工作日益专业化的发展形势,一方面,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模式,充分利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社会优势技术力量,参与安全生产公共服务;另一方面,足额保证安全生产执法装备购置及使用支出,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装备刚性配备标准,配齐了区级安全生产执法队伍的全套装备。
二、及时保障隐患治理、分类评估、培训宣传等专项支出
为落实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废旧液化气钢瓶置换工作,区财政联合安监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回收液化气用户的报废钢瓶并销毁处理。同时,为确保用户废旧钢瓶能得以置换或补偿,区财政联合安监、城管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一起审核承办企业收购的报废钢瓶记录、票据,现场清点钢瓶数量,并通过电话回访等形式直接落实钢瓶用户本人,该项工作累计置换报废液化气钢瓶27925只,兑现置换补贴111.7万元。此外,在重点企业安全隐患分类评估、安全生产专家验收、安全生产培训宣传等方面上累计投入115.1万元,有力促进了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三、联合制定办法,规范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
为加强和规范我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区财政部门会同区审计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芝罘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和规范我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涵盖:安全生产政策研究、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监管、重点隐患整改项目、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救援一般性装备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及演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考核和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家检查和事故调查、安全生产表彰和举报奖励、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建设与维护等九个方面。专项资金由区财政局、区安监局共同管理,区审计局监督使用,资金使用、监管、审计同步进行,通过部门间的相互协作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周丽娜)
责任编辑:王敬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