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司法局获评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表彰山东省司法行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芝罘区司法局荣获“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芝罘区司法局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芝罘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从提高全社会法治建设水平入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先后推出“0535”合法性审查模式、“3+5+N”普法模式、行政复议“双受理双服务双会审”机制、行政执法监督“三严”模式等多项创新工作,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提档升级,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高效优质的营商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芝罘区先后获评“全省法治创建先进县(市、区)”称号、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称号,芝罘区司法局2018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2019年被评为“大排查 早调解 护稳定 迎国庆”专项活动表现突出集体。先后多次被评为全市优秀司法局,创新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经验受到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峰海批示肯定,在全省进行推广。( 付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