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市旅游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为巩固扩大创建文明城市成果,加快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步伐,全市旅游系统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增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结合旅游工作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深化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为总抓手,以提高干部职工文明素质为目标,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与文明同行,提升城市形象和综合竞争力,为实施黄蓝两大国家战略、加快推进“两个率先”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道德教育。继续在机关和行业开展 “四德”教育活动。利用“中国旅游日”,组织开展“健康生活,欢乐旅游”主题宣传活动,向全社会倡导文明健康的旅游方式,提高全市旅游行业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理性消费。通过继续开展“好客山东贺年会”、“好客山东休闲汇”等活动,推出群众喜闻乐见的特色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对东营旅游的了解,增强公众的文明旅游意识。
(二)改善城市环境。继续落实好管理责任制,组织开展“清洁环境,美化家园”义务劳动,确定每月第一周的周五下午作为义务劳动时间,由领导小组带队,局内干部员工积极参与。搭建全民参与志愿服务平台,确定每周三为“志愿服务日”,在责任区域进行公共文明引导活动。
(三)提供优质服务。作为服务业龙头产业,依托“黄河水城·游客之家”服务品牌,积极开展“树文明行业形象,创优质服务品牌”活动,不断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旅游行业精神风貌。一是继续严格执行《东营市旅游服务礼仪和服务规范》,在全市旅行社、星级饭店、星级餐馆、旅游景区、旅游汽车公司、旅游购物商场等旅游服务场所普遍推行服务礼仪和规范,引导企业积极争创“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示范岗”、“文明服务标兵”和“文明服务窗口”活动,争做践行文明的先行团队,争创文明行业。二是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开展集中整治宾馆、景点等公共场所环境行动,加大对旅游行业经营环境、服务环境以及宣传氛围营造等情况的安排调度力度,推动兴起新一轮创建热潮。
(四)加强宣传引导。丰富完善《东营日报·旅游版》和旅游政务网开设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题栏目,多角度、多形式开展宣传报道,宣传旅游行业活动中的典型案例,展示行业主题实践活动成果,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和浓厚的社会氛围。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等服务场所,利用群众语言和群众乐于接受的形式组织开展宣传报道,增强说服力和感染力,增强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不断加强教育引导。把公民道德的规范和要求渗透到工作学习生活中,组织和引导旅游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学雷锋,树新风”等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在参与中发挥主体作用,提高文明素养。三是通过举办导游风采大赛、演讲比赛等形式,发挥导游作为旅游服务窗口的宣传优势,普及文明知识,传播文明理念。
三、保障措施
(一)深化组织机制。一是强化领导体制,始终坚持主要负责人抓创建、负总责不动摇。二是明确工作要求。要把旅游行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三是严密组织体系。深化局创城责任网格体系,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二)深化协调机制。一是深化创城调度会议制度。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创城调度会,总结阶段性工作,分析突出问题,研究落实整改措施。二是畅通旅游行业创城监督投诉反馈渠道,形成部门创城与社会监督的良性互动。
(三)深化督查机制。一是实施领导督查。局领导小组定期对全局创城工作组织督查。二是实施考核督查。每周组织一次专项督查,督促指导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舆论监督。通过旅游专版加大对全行业创建工作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力度,有力推动创建工作。
(四)深化保障机制。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指导各旅游企业充实力量。二是强化舆论保障。各行业企业要充分利用电子屏等宣传阵地,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