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政协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全市政协工作会议召开以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统战意识,把支持政协工作作为一种责任,做到了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行动到位。
畅通渠道,落实审判公开的各项措施,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情况都实现了公开,为政协民主监督创造了良好条件。建立完善了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的工作制度,落实中院《关于邀请政协委员旁听公开审理案件的暂行规定》,设立政协委员联络室、旁听案件接待室,明确专人担任联络员负责邀请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的有关工作。主动向政协委员通报法院工作,坚持重点工作、重要部署和重大问题,出台的文件、形成的制度、编发的信息,随时向政协报送。继续坚持为全市政协委员订阅《人民法院报》、赠阅《黄河口司法》,使政协委员能够全面了解法院工作。邀请政协委员担任执法执纪监督员,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邀请他们视察法院工作。采取发放征求意见函、***走访等多种方式,广开言路,真诚纳谏,听取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改进法院工作。
市中级人民法院重视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坚持“两会”期间政协委员分组讨论法院工作报告时派人征求意见建议制度。对于各种建议案、提案及时督查办理,坚持办理责任制,院长负总责,分管院长靠上抓,并落实具体承办责任人员。在办理过程中,凡是能够立即答复的都尽量给予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如实说明情况,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充分行使审判职能,为政协民主监督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依法维护政协委员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害政协委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妨碍阻挠政协委员行使民主权利、甚至打击报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该院还积极支持在法院工作的政协委员参加政协活动,积极为他们履行责任创造条件,在时间和经费方面给予必要的保障,确保其各项待遇不因参加政协活动而受到影响。(记者 刘标 通讯员 董信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