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村看见公益诉讼力量
恩施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活动。
通讯员焦雯雯
近日,恩施市芭蕉侗族乡天桥村天桥河水清、岸洁、景美。而几个月前,这里却是垃圾遍地。今年2月,恩施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天桥村老街组的生活垃圾长期堆放在一条大沟里无人清运,严重影响当地村民的生活环境。随即,该院向有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在检察机关的督促下,多方合力形成综合治理机制,解决了困扰乡村发展的难题,恩施市以此为契机开展全覆盖式乡村垃圾治理专项行动。
天桥村案例是恩施市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助力乡村基层治理的缩影。近年来,该院聚焦“三农”领域问题,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或民事公益诉讼公告190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7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0件,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描绘基层治理的美好图景。
疏通人居环境堵点,打造宜居乡村
群众反映某乡镇街道窨井盖设施监管不到位,有安全隐患。恩施市人民检察院立即开展调查,发现部分乡镇存在窨井盖破损、塌陷、凸起、松动及年久失修等安全隐患,随即有针对性地向恩施市7个乡镇政府、4个行政主管部门发送11份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职尽责,并在全市开展全覆盖式乡村窨井盖治理专项行动,督促行政机关投入资金30余万元、组织208名市政维修工人修复窨井盖300余块。
恩施市人民检察院紧盯农村基础设施损坏、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农业面源污染、乡镇污水排放、饮用水源地污染等问题,持续加大公益诉讼力度,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系列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共督促清除处理各类生活垃圾、固体废物100万余吨,整治违法养殖场10家,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121万余元。
从“坐堂办案”到“带案下乡”,建设法治乡村
“我们希望用实际行动弥补错误。”去年,在恩施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的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诉前公开听证会上,在清江河段实施电捕鱼的曹某等3人将自费购买的120.32公斤成体鱼、75200余尾鱼苗投放到喻家河水库。犯罪嫌疑人认识到非法捕捞的行为不仅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还应当依法承担生态修复的民事责任,当场认错、认责、认罚。
“诉讼不是目的,绝不能一诉了之、一赔了事。”恩施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负责人童文介绍,该院坚持探索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从“坐堂办案”到“带案下乡”转变,通过诉前引入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补偿机制、以公开听证方式进行诉前责任确认、开展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回头看”等,不仅能督促及时修复受损生态资源,更能发挥检察办案的道德引导、行为规范作用,把田间地头的公开听证会开成一堂村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不断提高乡村法治水平。
唱好“大合唱”,守住文化乡村
“虽然我们是被监督的部门,但也是公益诉讼的受益者。”恩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负责人在联席座谈会上的肺腑之言,源自他在参与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切实感受到的“破题合力”。
今年9月,恩施市人民检察院、恩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商英烈保护领域相关协作事宜,形成《关于建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协作机制的会议纪要》,搭建日常联络、案件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等协作配合机制,建立英雄烈士管理保护领域联席会议制度。
公益诉讼从不被理解到主动配合,从检察机关的“独角戏”到多部门的“大合唱”,这是恩施市人民检察院将公益诉讼融入发展大局,与多部门建立协作机制的结果。
近年来,恩施市人民检察院先后与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共同研究、分别制订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及文化旅游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协作机制、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协作机制等。
“没有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公益诉讼便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恩施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建立多向互动协作机制,打造线上线下宣传平台,延伸公益诉讼触角,广泛凝聚起乡村公益保护的共识和合力,形成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大格局。
责任编辑:张柳
相关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