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编办紧扣四个环节强化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
开展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利津县编办从考核范围、指标制定、社会评价、结果运用四个环节入手,不断强化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
一是考核范围全覆盖。成立由纪检、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社、统计、卫计、教育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绩效考核组,落实了考核工作责任制,对全县257个事业单位开展了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向事考办备案,实现了考核范围全覆盖。
二是指标制定科学化。县事考办从综合运行、登记管理和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部门中层以上干部评价推荐、内部职工评价等方面入手,制定了统一的共性指标,设置了加分项。针对每个事业单位的职能、特点,在单位提报业务目标、主管部门审定的基础上,分别制定了差异化个性指标,作为对事业单位个性考核评价的标准和依据。
三是社会评价多样化。民主评议、优秀推荐方面,与县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一并开展,发放了《2015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测评表》,从五个方面征求评价和推荐意见,群众满意度调查方面,委托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县直所有学校、医院的2万余名服务对象开展了电话调查。
四是结果兑现具体化。根据《利津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规定,对事业单位绩效考核A级单位,县委、县政府进行通报表彰,一般人员按不低于15%的比例确定当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在职称评聘工作中,中高级岗位职数按政策规定的最高比例设置,实现绩效考核结果与法人履职评价、机构编制调整、财政经费预算和绩效工资总量、干部管理使用和评先树优“四个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