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首次评选农民之星
近日,我县下发通知,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五有’新型农民之星”评选活动。这是我县首次开展新型“农民之星”评选活动。
据了解,“农民之星”评选活动按照“五有”标准,从积极参加新型农民学校教育培训,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生产、经营、服务和技能带动型农民群众中选拔产生,分别授予“生产之星”、“创业之星”、“技术之星”、“服务之星”、“文明之星”荣誉称号。评选出的“农民之星”将纳入乡土人才库,可享受全县创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及业务培训、考察活动,优先培养其入党并纳入村级组织后备力量。同时,在创业发展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关于鼓励开展创业富民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黄蓝经济区建设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引导资金使用办法的通知》的优惠扶持政策。
此项活动经过推荐、评审、公示环节,将对评选出的“‘五有’新型农民之星”进行命名表彰。目前,已进入组织评审阶段。此外,根据《广饶县“五有”新型农民之星评选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0万元,将对评选出的“‘五有’新型农民之星”进行奖励。
我县大力培育新型农民,自2010年开始,由组织部门牵头、各级党组织参与,创办“新农民学校”,在乡镇成立分校,在村级设立教学点,县、乡、村三级联动,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党性教育、开展素质培训、联系服务群众,取得良好成效。2014年,全县共举办高层次培训70期,各类培训班180期,邀请教师、高等院校专家、学者等授课196次。(周莹莹 白维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