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3800农村贫困孕产妇受益降消项目
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是国家针对西部贫困地区妇幼保健工作相对滞后,孕产妇死亡率、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较高的情况专门设立的项目。我州从2000年开始在兴仁、贞丰、望谟、册亨、普安、晴隆、安龙7县实施。项目实施以来,我州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孕产妇死亡率从118.95/10万,下降到46.12/10万;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从1.37‰下降到0.21‰,;婴儿死亡率从51.28‰下降到27.01‰,住院分娩率从19.24%上升到39.80%。今年元至7月,在我州7个“降消”项目实施县已有3807位农村贫困孕产妇获救助。
为确保2008年的贫困救助资金使用率达到90%以上,孕产妇受益率达到45%以上,住院分娩率达到50%以上。我州各级卫生部门:一是将项目的实施与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盘考虑,统筹规划;二是突出重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妇幼保健的基础条件和工作机制;加大健康教育力度,提高“降消”项目的覆盖率、知晓率、行为率;三是加强技术培训,提高产科服务能力,确保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的有效运行;四是提高贫困救助起付线,乡镇卫生院平产接生补助标准为每人300元,难产接生补助标准为每人500元,剖宫产术补助标准为每人600元,县级医院平产补助标准为每人500元,难产接生补助标准为每人600元,剖宫产术补助标准为每人800元;五是严格执行住院分娩限价收费政策,乡镇卫生院平产接生每人不能超300元,难产每人不能超600元,剖宫产每人不能超800元,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平产每人不能超600元,难产每人不能超900元,剖宫产每人不能超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