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23潍高路改线二期工程(广饶段)社会稳定风险调查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 及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广饶县交通运输局委托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对“S323潍高路改线二期工程(广饶段)”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有关事项第二次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概述:本项目路线起于S323潍高路改线一期工程与S231河辛路交叉口,沿一期走向,向西偏北展线,经大张村、段家村西,于李鹊镇政府驻地西下穿兴广铁路,向北偏西经西里村、西花园村西,于S323与规划西外环交叉口处并入S323,西止于申盟亭村西300米处。
拟采用交通运输部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规定的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路线全长9.125公里,下穿兴广铁路桥78.56米/1座;平面交叉4处;永久占地33.4663公顷;养护工区1处。工程计划于2015年1月开工建设,2016年12月建成通车,项目总投资约2.6亿元。
二、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遭质疑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建设征地、补偿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建设涉及到的部分村庄房屋的拆迁和补偿安置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建设造成环境破坏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对周边群众生活环境影响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施工过程对周边交通产生影响可能带来的风险。
三、拟建项目主要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1.征地拆迁、补偿情况的防范措施
(1)征地拆迁补偿
永久占地的补偿费用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2]288号)的规定执行。补偿费用由当地政府管理和监督使用,专款专用,全部用于耕地改良、改造或新垦,以有效保证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临时占地以租借方式取得使用权,按当年市场价格给予土地所有者适当的经济补偿。
(2)拆迁安置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拆迁补偿费标准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2]288号)分片区计取。
工程征地拆迁安置,按照现阶段政策征迁工作有序进行。拆迁房屋采用货币补偿或房屋重建方式进行补偿,被拆迁居民采取货币安置、农业安置、养老保险安置方式,尽可能采取集中安置、就近安置和先安置后拆迁的方案,使村民的生产生活受到较小的干扰;对生活存在重大问题的弱势群体要尽可能给予照顾和优待。拆迁补偿、拆迁安置专项资金管理按相关规定执行,直接兑付至被征地拆迁单位、个人的账户,或者由当地政府管理和监督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2.环境影响防范措施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执行,分阶段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方案,做到防治结合,改善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切实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建设“三同时”制度,把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
项目在设计、施工阶段及运营期均应严格按照环保等相关部门提出的降低环境影响的措施执行,以减少扰民;尽可能避免夜间施工,若有特殊情况需夜间施工的,需加强与当地居民的沟通,取得其谅解;加强施工人员管理,保护周围环境;主要敏感点同时辅以限制车速、设禁鸣笛标志等措施。
四、承担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承担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单位: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130号
联系人:毛建影
邮编:257000
电话:156****8969
电子邮箱:bluesky200890@126.com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的10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件或E-Mail等方式向承担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201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