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32004年度东营市科学技术进步组织奖的通知
东科字[2004]72号
各县区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中央、省驻东营单位:
东营市科学技术进步组织奖是市委、市政府为奖励在组织实施科教兴市战略,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而设立的最高科技荣誉奖励。根据《东营市科学技术进步组织奖励试行办法》(东发 [1999]23号)的规定,现将申报2003-2004年度市科学技术进步组织奖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党政机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社会团体、各类企事业单位等集体及其有功人员,具备《东营市科学技术进步组织奖励试行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者,均可申报市科技进步组织奖。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按行政隶属关系逐级上报科技主管部门,经县区人民政府或市直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
(二)中央、省驻东营单位以及对东营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埠单位或个人可直接向市评委会办公室申报;
(三)三资企业、私营企业报所在县区科技主管部门。
三、申报材料
近几年主要工作成效与措施、《东营市科学技术进步组织奖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打印,一式三份)。可登陆www.cstw.net。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请各申报单位于2004年10月21日以前报山东东营生产力促进中心(东营经济开发区沂州路579号)。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王海波 8381572
李焕芝 8315529--8102
请各部门、单位按以上要求精心组织,认真遴选,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质量。
***:1、2003-2004年度市科学技术进步组织奖申报书(个人);
2、2003-2004年度市科学技术进步组织奖申报书(集体);
3、《东营市科学技术进步组织奖励试行办法》(东发 [1999]23号)。
二oo四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