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蓝将飘进公共场所
8月31日8:30,在中心大街邮政储蓄银行门前,不少市民围在县司法局设立的一张小咨询台前,争相领取法律书籍和资料,咨询心中的法律疑问。
“我想咨询一下,哺乳期内,单位想解除我的劳动合同,这合法吗?”咨询台刚刚摆好,几位市民便上前咨询法律问题。市民王女士一筹莫展地告诉现场普法志愿者,她刚刚生了孩子,由于正处于哺乳期,不能全身心投入到工作,单位想要解除她的劳动合同,这让她很感到很无奈、很委屈。然而,活动现场的律师和普法工作者的详细解答让她笑逐颜开。
“我国法律有明文规定,妇女在哺乳期内,工作单位不能随意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大地人(桓台)律师事务所邢爱芝律师告诉王女士,妇女在怀孕期间、产假中的合法权益也受到法律保护。“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邢爱芝说。
记者在采访中看到,普法工作者上街宣传法律法规受到广大市民的一致好评。活动中,县司法局也着重将法律援助相关政策向广大市民进行了宣传,让法律援助充分发挥困难群众保护伞的作用。
据了解,为加深群众对法律条文的认识,加强对法律规定应用于实际生活的能力,加大法律服务宣传力度,桓台县司法局组织普法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公证员和律师成立县普法宣传服务志愿团,组织普法宣传志愿者将法律宣传送进企业、银行、商超、劳务市场等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变被动接受群众咨询为主动靠前宣传服务,多方式、多途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丰富普法载体,推进普法亲民,以群众需求为基础,让群众潜移默化地接受法治熏陶、增强法治观念。”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李明泽 张英喆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