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标准时点统一更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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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8日发表
日前,平阴县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标准时点统一更新工作。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标准时点统一更新工作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09]30号)及《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标准时点统一更新调查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标准时点统一更新工作是二次调查工作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标准时点的土地基础数据是二次调查的核心成果。完成标准时点统一更新,查清标准时点土地资源状况,是二次调查成果的客观真实体现。 为保证“标准时点”统一更新工作按时完成,平阴县国土资源局采取了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以平阴县二次调查自查整改后的农村土地利用现状成果为基础,利用“标准时点”调查底图及遥感监测成果,采取内外业调查相结合的调查方法,查清平阴县各类土地变化情况。这次更新工作的调查内容有:1.权属调查。对权属界线和权属性质发生变化的土地进行调查,查清城乡每一块土地的权属状况。2.地类调查。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和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归并的要求,以200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开展实地调查,查清每一块土地的地类和面积;并调查本年度耕地增加、减少的数量和类型、新增建设用地数量和类型等。3.“批而未用土地”调查。对已具有完整、合法建设用地手续,而实地尚未开工建设的土地,按“批而未用土地”调查,地类按批准用途认定,并以字母“P”进行标注。4.可调整地类调查。对于耕地变为园地、林地、草地和坑塘水面,且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土地。依据《关于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增加可调整地类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09〕9号)要求,按可调整地类调查,并以字母“K”进行标注。5.数据库更新。依据变化地物的位置、范围、地类及属性,按照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要求,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 为保证调查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平阴县国土资源局在外业调查、内业工作等工序完成后,实行作业人员自检、互检,技术组有专人负责质量检查和精度评定。作业人员自检、互检率达到100﹪,技术指导组专检不少于50﹪,领导小组抽检不少于20﹪。通过建立完善的、可操作性强的质量控制体系,坚决制止了虚报、瞒报和伪造调查数据的行为,确保了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这次更新工作将平阴县二次调查成果统一到2009年12月31日标准时点上,更新了平阴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并标注2009年度变化图斑,生成增量数据库和变更一览表。经过标准时点更新,平阴县耕地面积为501573.3亩,占全县总面积的46.8%;园地面积为32166.7亩,占全县总面积的3.0%;林地面积为161400.5亩,占全县总面积的15%;草地面积为62242.5亩,占全县总面积的5.8%;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为133806.5亩,占全县总面积的12.5%;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39196亩,占全县总面积的3.7%;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47654.7亩,占全县总面积的4.4%;其他土地面积为94547.8亩,占全县总面积的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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