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鑫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金属包装桶再生利用和废铅蓄电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莱芜市鑫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莱芜市鑫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金属包装桶再生利用和废铅蓄电池、废润滑油的收集储存转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进行环评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莱芜市鑫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金属包装桶再生利用和废铅蓄电池、废润滑油的收集储存转运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地理位置:拟建项目位于莱芜高新区精细化工与新材料产业园西南部,京沪高速东部,鹏泉科技工业园院内。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人民币;
占地面积:约2000m2;
劳动定员及生产时间:12人;年生产300天,一班制,每班10小时,年生产3000小时;
项目建设内容:废铅蓄电池储存车间、废润滑油储存罐和废金属包装桶的再生生产线,配套事故水池、污水处理站等。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及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工艺废水(废金属包装桶洗刷)、废气处理装置废水、生活污水和生产车间冲洗废水;
拟建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拟建项目不自建厕所,依托鹏泉科技工业园现有厕所)、生产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废气处理装置废水,产生的废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绿化、车间地面冲洗及废气处理装置,不随意外排。
拟建项目生产过程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产生,其中有组织的废气为废铅酸蓄电池储存过程产生的硫酸雾,经碱喷淋装置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相关标准;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废金属包装桶清洗车间和储罐区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浓度限值标准,可达标排放。
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噪声主要为油泵、空压机和切割机等,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抹布、罐底油污泥、废液残渣、废下脚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罐底油污泥、废液残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相关有资质单位处理,废下脚料外售相关公司回收利用,废抹布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莱芜市鑫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张先生 156****0033;
邮箱:2860933851@qq.com。
四、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李先生 0371-23862702;
邮箱:610968796@qq.com。
五、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按照导则进行评价工作。通过对本项目工程地质资料、污染因素及治理措施的分析,确定其主要污染物产生环节和产生量,规定工程应采取的环保措施;在对评价区污染源调查和环境现状进行监测的基础上,预测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影响范围和程度,论证本项目工程环保措施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提出污染物总量控制措施及减轻或防治污染的建议,为项目环保设施的设计和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直接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及面谈等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意见。
公告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
莱芜市鑫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