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返还建设单位莱芜市东方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
各有关单位:
莱芜市东方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建的保利花园2#楼、5#楼及地下车库项目,已于2020年7月24日竣工验收备案。该司于2021年6月7日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返还保证金的申请。
自即日起,莱芜市东方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济南市莱芜区工程项目有未进行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清算支付的单位和个人,请尽快与该公司联系解决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清算支付等相关事宜。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举报投诉的,或有举报投诉已经处理完结的,我局将根据有关退还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申请单位:莱芜市东方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边荣明 电话:182****7243
办公地点:莱芜区龙潭东大街81号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投诉电话:0531-76215417,76217138
区人事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电话:0531-76115522
济南市莱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13日
编辑:王修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