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助推民营经济发展
近日,记者从市场监管局获悉,今年上半年,我市新增各类市场主体4881户,同比去年增长30.47%,其中私营企业899户,比去年同期增长9.63%,个体工商户3896户,比去年同期增长38.05%。截至6月30日,我市共登记各类市场主体54442户,同比增长18.15%,“市场主体增量工程”取得显著成效。
自2014年3月1日***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以来,该局主动顺应广大市场主体的热切期盼,坚持把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作为简政放权的“先手棋”,按照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原则,在放宽注册资本和场地准入条件的同时,认真落实简化登记手续等配套措施,提升窗口服务效率,有力助推了章丘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
全面贯彻落实注册资本登记改革制度。除明确规定的27个行业外,其他行业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有限责任企业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的规定,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通过放宽注册资本,降低准入门槛,有效促进了中小民营企业落地生根。
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根据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制定了《章丘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不能提供产权证明的,持村委会(居委会)证明即可登记,为无房产证尤其是农村地区的创业者提供便利条件,极大激发创业热情,促进市场主体数量稳步增长。
强化窗口服务,实现行政审批效能优化提升。健全窗口工作制度,规范了登记指南、示范文本及便民联系卡,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一口告知制、限时办结制、AB角等服务制度,无特殊情况的当场受理、快速审核、就地发照,大大提高审批效能,方便了当地群众,营造了良好的投资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