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品牌农业叫响明水香米
2010年9月28日,明水街道办事处向中国工商总局申请注册的“明水香米”地理标志证明0商标,获得批准认证。这是该街道在品牌农业建设上的又一重大成果,也是我市继“章丘大葱”之后又一国家级地理商标认证,这对明水香米这一优良地方特产的保护和发展必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明水香米是我市著名的地方特产。据《礼记》记载,从周代开始,明水香米种植即已广泛推广,农户已完全掌握了香米种植技术,距今已有2000多年种植历史。明水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因泉水清澈明净而得名,素有“小泉城”的美誉,是一代词宗李清照的故乡。明水香米因其产地百脉泉一带遍地涌泉,土肥水足,其香性等品质特点与当地水质和土质密切相关,故所产稻米又称“泉头米”,素有“一株开花满坡芳,一家煮饭四邻香”的美誉。明水香米米粒微黄,颗粒饱满,米质坚硬,色泽透明,油润光亮,香味浓郁,沁人心脾,品质独特,口感纯正,是营养丰富、不可多得的滋补珍品。
明水香米因其特有的品质、浓郁的香味而闻名中外、享誉世界,历来为皇室贡品。在1954年印度举行的国际香稻品种展览会上,明水香米作为特殊的黄稻香米代表我国参展,在展览评比中倍受与会专家推崇而名列榜首。在1993年泰国曼谷举办的世界优质农产品展览会上,明水香米再次获金奖殊荣,为明水香米无愧作为香米名牌作了鲜明的诠释。2000年获得中国农业部绿色食品认证以来,其优良的品质为外界广泛认知,2009年明水香米被评为章丘市首批名优农产品,被济南市评为最受泉城市民欢迎的十大农副产品。
近年来,明水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品牌农业创建工作,对明水香稻这一地方传统种植资源予以重点保护和开发,突出明水特色,增加农民收益。
成立专业合作社,“五个结合”实现土地流转。2008年,该街道开展了以抢救和保护明水香稻这一区域特色农产品为目标的明水香稻示范园建设项目,基地建在明水香稻种植面积最大的浅井村。为解决规模种植的土地问题,成立了明水香稻产销专业合作社。以合作社为主体, 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实行合作社运作与政府扶持相结合、群众自愿与行政引导相结合、行政引导与经济利益拉动相结合、坚持原则与灵活处理相结合、说服承诺与规范手续相结合等“五个结合”,因势利导与各承包农户进行了土地流转。经过多次召开村“两委”、群众代表和党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做细、做通农户思想工作,彻底打消群众疑虑,最终与各农户达成了每亩1200元的流转共识。通过土地流转,合作社集中了全村500余亩稻田,形成了种植规模,确保了基地建设。
改良品种,加大财政投入,实行“六统一”管理模式,打造品牌农业基地。该街道先后投资2000余万元,完善配套了基地沟、渠、路、涵、闸等配套设施,种植雪松、百日红、樱花、冬青等绿化苗木,提升基地整体形象。针对明水香稻传统品种多年来种性退化、产量低、抗病性差、种植效益不稳定等问题,办事处加强与科研单位合作,建设“三圃一田”,对香稻品种进行提纯复壮,提升香稻品质,提高香稻产量。在基地管理上,经过探讨论证,推出了“六统一”管理模式。即统一供种,集中育秧,确保种子纯度和质量。集中插秧,提高种植效率;统一配方施肥。进行土壤肥力测定,制定施肥标准和计划,合理配方施肥;统一防治病虫害,安装太阳能杀虫灯、黄蓝板,生物防治病虫害,确保产品质量;统一收购,签定种植收购合同,确保基地内明水香稻不外流;统一加工包装;统一销售,形成自己特有的产品形象。
不断完善明水香米质量体系建设,提高特产品牌的市场竞争力。先后完成了“墨泉”牌明水香米商标注册、绿色食品认证、“明水香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工作。今年又成立章丘市明水香米协会,规范运作,加大品牌保护开发力度,深入挖掘明水香米的品牌附加值和发展潜力,积极推动明水香米的品牌保护和发展。经过实施土地集约利用、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产业化经营、品牌化发展的模式,提高了土地产出率,明水香米已成为带动明水品牌农业发展的“金”字招牌。明水香米的市场售价也直线上升,农户种植积极性大大提高。今年明水香米种植面积已恢复到800亩以上,总产量预计将达到50余万斤,农户亩收益将达到60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