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市中级人民法院把人民群众的感受作为检验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重要依据,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重要载体,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深化“假如我是当事人”活动,结合法院主责主业,主动开门纳谏,创新工作举措,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和揪心事。
主动开门纳谏,找准“办实事”着力点
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始终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群众关心什么,我们就解决什么,群众痛恨什么,我们就整改什么。为了解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新期待和新诉求,市中级人民法院开门纳谏,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业律师、新闻记者、企业家和群众代表等到工作地参观,交流座谈,“零距离”接受监督,“敞开门”听取意见建议;与社区干部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建议;领导干部带头走访重点企业,深入车间、厂房,收集企业职工意见建议;给离退休人员、干警家属致信,并请他们来院座谈,现场征求意见,增进配合、支持和监督。
针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分析梳理、上报党组、共同研究、分类施策,切实把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落实到具体工作实践中。组织召开多元解纷工作推进会,全面协调部署全市社会矛盾多元化解工作,不断完善“大调解”格局。开辟律师绿色通道“一码通”,为律师快速进入诉讼服务场所和审判法庭提供了便捷。执行局干警主动邀请申请执行人走进法院,面对面倾听诉求和意见,解答申请人关心的问题,并现场远程督办案件。
发布五道督办令,下好“办实事”先手棋
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顽瘴痼疾,主动刀刃向内,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制约审判质效、损害司法形象的突出问题,党组创新推出队伍教育整顿督办令制度,发现哪里有问题,立即跟进督办、限期整改。从3月19日开始,已经相继发出1至5号督办令,重点督办干警亲属在辖区法院从事律师代理业务、长期未结案件、涉诉信访积案、法院扣押的涉案财物清理和干警违规经商、参股借贷等突出问题。在督办利剑触动下,干警主动向党组报告有关情况,31件长期未结案件审结,10件信访难案得到化解。督办令制度的推进落实,不断净化法院政治生态、司法生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可度。
强化普法宣传,奏响“办实事”协奏曲
“延伸审判职能、加大普法力度”是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征求意见建议过程中听到最频繁的声音,结合群众法律诉求,与锦纶街道办事处联合开展“学习党史践初心 司法惠民办实事”党建共建共享活动,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将司法服务送进社区,为社区群众多办实事、办好事。4月28日,联合榆次区人民法院在锦纶街道办事处设立“锦纶街道社区法官工作站”,这在榆次区范围内是首家,派出5名法官和2名法官助理进行轮值,定期为社区居民提供纠纷化解、法律咨询、风险预警、法治宣传等服务,切实将“社区法官工作站”打造成人民群众家门口的“小法庭”。
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社区工作人员走进法庭,旁听案件庭审,把旁听的过程作为群众学法和监督司法的过程。干警在办案之余,积极送法进军营、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向各个特定群体普及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先后举办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6次,真正把普法的过程作为增进与群众情感的过程。为打响法院普法品牌,提升普法效果,与晋中电视台《政法时空》栏目合作录制节目,向人民群众普及民法典知识,目前已经录制12期,深受广大群众欢迎。
树牢为民意识,实现“办实事”常态化
“我为群众办实事”就是要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把人民群众的诉求记在心头,真正从人民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提供服务、开展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立足审判实践,把“假如我是当事人”的换位思考形成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心比心,体恤当事人情感,传递司法温度。信访处干警深入上访人家中提供生活帮扶,做好思想工作,疏导上访人情绪,化解信访纠纷;干警们在繁忙的审案压力下,没有就案办案、坐堂审案,主动深入基层,走进纠纷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就地化解争议,赢得当事人信任,其中段锋法官一调解案例先后被省市电视台宣传报道;立案庭干警通过诉前调解为来诉群众排忧解难,面对异地当事人,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远程调解,免去当事人奔波诉累,及时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证据技术中心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建立群众联络卡、公开发布申请司法鉴定一次性告知书等举措,免去申请人奔波诉累,便民举措得到权威机构关注……干警们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在工作每处细节,微笑的脸庞、暖心的话语、伸出的援手、公正的判决,让来诉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的温度,不断提升着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市中级人民法院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衡量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指标,作为“假如我是当事人”活动的深度延伸,突破陈规举措,改变工作方式,密切情感联系,深受群众好评。下一步,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入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实际行动传承和发扬党的红色精神和优良传统,以更加优良的司法作风解决群众困难,为人民群众多办事、办实事、办好事,不断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