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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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精神和李克强***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根据交通运输部安委会、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的部署要求,我局制定了《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来宾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10日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精神,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交通运输部安委会、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范围内部署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对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二十条细化措施,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部门各单位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市交通运输局各业务科室、局属各单位指导并督促检查其负责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强化专项整治
各部门各单位要汲取近期重特大安全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和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梳理分析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立即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要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内容,明确整治标准,明确企业自查自改责任,明确各层级部门监督检查责任。
(一)整治内容
全市范围内重点整治以下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隐患:道路运输,重点整治“两客一危一重货”、“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货车违法载人等重大隐患;水路运输,重点整治水上涉客运输、老旧客船、商渔船碰撞、“四类重点船舶”、“六区一线”重点水域等重大隐患;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重点整治工程转包、违法分包、不按方案施工以及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重大隐患;公路,重点整治涉路施工、“百吨王”、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以及餐饮经营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重大隐患。
其他重点领域,各部门各单位也要针对性明确整治重点,确保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到位
(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自即日起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排查整治阶段(即日起至自治区“两会”结束)。按照本方案要求,全面评估安全风险,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并建立安全风险台账、隐患台账、整改台账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台账等基本台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排查管控到位、重大隐患整改到位、违法行为惩处到位。
2.集中攻坚阶段(自治区“两会”结束至2023年春节假期结束)。持续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打击态势,对前期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违法行为不反弹、隐患彻底整改到位。针对难点问题和重点任务,通过现场推进、专项攻坚等措施全力推进,逐一***。
3.完善巩固阶段(2023年春节假期结束至全国“两会”结束)。在前期集中整治和攻坚的基础上,总结整治经验做法,深入查找问题不足,完善监管方法措施,固化形成长效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安监科。
三、严格督导检查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对本辖区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进行专项整治,尽快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因时制宜、因疫制宜开展多种形式专项督导检查。
(一)分工安排
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路和运输发展中心负责道路运输安全专项督导检查;
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港航发展中心负责水路运输安全专项督导检查;
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港航发展中心、市公路和运输发展中心负责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专项督导检查;负责公路安全专项督导检查。
其他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重大隐患专项督导检查。
(二)时间安排
专项督导检查即日起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市交通运输局各业务科室和局属各单位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重点地区专项督导检查,至少向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报送2次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清单,重大情况随时报送。
(三)抽查检查
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要加强督促指导,结合2022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根据疫情形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派出工作组对各部门各单位工作情况开展重点抽查检查,特别是2023年自治区“两会”、春运期间、全国“两会”期间,将有关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要内容,推动压紧压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
春运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范围要覆盖到公路水运客运、普通货运、危险品运输、交通建设工程、重点交通运输场所和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统筹好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与服务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科学合理研究制定方案,对专项整治重点内容不搞“一刀切”,但要在全国、全区、全市通用标准基础上,明确本辖区和行业领域重点,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要落实落细职责分工,明确奖惩措施,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大力表扬,对不负责任、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部门问责。
(二)严格工作要求。要充分运用座谈交流、视频汇报、“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组织专业力量深入基层严督细查,加强重大隐患标准阐释服务,提高督导检查质效,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不得随意下达一律停工停产指令,坚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
(三)严守工作纪律。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搞层层陪同接待,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防摆拍式、蜻蜓点水式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报告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制定的专项督导检查方案,请于2023年1月19日前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于2023年3月23日前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金文捷、邹剑锋,4270858;电子邮箱:lbsjtjaj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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