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
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我市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
本报讯(记者 余杏)随着进城务工农民工的增多,农民工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近年来我市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农民工工作,目前,我市农民工工作取得新进展。
近年来,我市农民工队伍不断壮大,针对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我市政府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从2006年9月1日起将最低工资标准从410元/月调到500元/月,同时实施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99元/时。大力整治拖欠工资违法行为,今年上半年为农民工追回欠薪700万元左右,切实保障了农民工的利益。同时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继续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指导和帮助农民工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努力提高劳动合同制度对农民工的覆盖率。组织开展女工、未成年工劳动保护工作联合专项检查,保护女工和未成年人权益。
到今年9月底,我市和6个县(市、区)政府全部建立以政府负责同志为召集人的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了农民工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和指导农民工工作。全市初步形成上下统一、协调有序的农民工工作新机制。同时开展以改善流动人员就业环境为主题的“春风行动”,全面实施“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和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今年以来全市共为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14114人次,组织劳务输出9876人,免费培养农村劳动力9662人,培养转移农村劳动力25572人。为了进一步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了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覆盖所有劳动者的养老保险制度;出台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办法,允许单列参保缴费,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制订了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方案。目前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农民工约7459人次,参加医疗保险的约6700人。
《茂名日报》(2006-12-13 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