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5月2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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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2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江苏舜腾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木塑复合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21日—2019年5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7-88859550;
通讯地址:宿迁市人民大道888号开发区环保分局;
邮政编码:223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环评报告书(表)链接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6000吨木塑复合材料项目 |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482号 | 江苏舜腾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舜腾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木塑复合材料项目.pdf | 项目租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482号江苏宏宇重工科技有限公司6553平方米厂房。购置混合机,平行双螺杆挤出机,锥形双螺杆挤出机等生产设备15台,购买木粉、聚乙烯颗粒等原辅材料,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6000吨木塑复合材料生产规模。该项目现已取得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号为宿开审批备[2019]11号。 |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富春紫光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西民便河。 废气:混合废气和打磨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一根15m高1#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颗粒物能够满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排放要求。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由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2#排气筒排放,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塑料制品制造VOCs排放标准,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废气治理措施具有技术和经济可行性。 噪声:项目经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固体废物经合理处置,实现零排放,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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