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区属国有企业投资决策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关于补充区属国有企业投资决策
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各相关机构:
近期,我委将补充区属国有企业投资决策专家库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投资决策专家库的专家,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从事会计、审计、经济、法律、金融、证券等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二)熟悉区属国有企业相关投资的法律法规;
(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投资决策工作。
二、投资决策专家负有下列义务:
(一)与被投资企业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审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替换;
(二)遵守投资决策工作纪律,不得私下接触被投资企业,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透露对相关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推荐情况及与投资有关的其他情况。
(三)客观公正地进行决策;
(四)协助、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专家入选投资决策专家库采取的方式
专家入选投资决策专家库,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四、投资决策专家工作内容与待遇
根据区属国有企业投资议题需要,由我委组织召集投资决策专家,结合尽职调查报告等资料,对投资项目进行会审,形成决策意见,由各位专家签字确认。待遇参照同类机构标准执行。
报名时间:2018年1月10日-31日;
联系人:刘静;
联系方式:80901185,137****1095。
邮箱:137****1095@163.com
***:专家库报名表
宿城区国资委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