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房屋建筑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补贴发放工作指引
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鹏新区房屋建筑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深鹏办字〔2016〕39号)要求,按照“业主负责制”原则,房屋安全检测、维修加固、搬迁安置等费用原则上应由房屋安全主体责任人自行承担。为减轻居民经济压力,对于主动配合迁移屋内人员、维修加固、安全检测鉴定、拆除重建的,适当给予补贴。为做好有关工作,请各办事处尽快组织相关单位按规定程序开展通知、申请、审核、发放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补贴原则
(一)租房补贴。对于C、D类属于“自住且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房屋,如房屋安全主体责任人主动配合迁移屋内人员在外租房的,给予每户每月1000元的租房补贴,补贴发放至落实安全整治措施、通过安全验收为止,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本指引中“自住且为家庭唯一住房”标准参照《大鹏新区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危房拆除重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执行。
(二)维修加固费用补贴。对于C、D类属于“自住且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房屋,如房屋安全主体责任人主动配合且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维修加固并通过办事处安全验收的,每栋发放补贴2万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发放补贴3万元;补贴金额不超过维修加固实际支出费用。本指引中“家庭经济困难”指以下两种情形之一:1.低保户;2.享受城乡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政策。
(三)安全检测鉴定费用补贴。对于C、D类所有房屋,如房屋安全主体责任人对安全隐患排查结果有异议,并自行委托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公司进行安全检测鉴定,且鉴定结果在B级(类)及以上的,可凭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报告申请安全检测鉴定费用补贴,每栋补贴3000元;属于“自住且为家庭唯一住房”或“家庭经济困难”的,每栋补贴5000元;补贴金额不超过安全检测鉴定实际支出费用。
(四)拆除重建费用补贴。对于D类属于“自住且为家庭唯一住房”且符合拆旧建新政策的房屋,经批准后,如房屋安全主体责任人按照原址、原貌、原面积完成拆除重建的,每栋发放补贴2万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发放补贴3万元。
(五)危房维修加固后的检测鉴定费用补贴。C、D类房屋在维修加固后并经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委托专业检测机构鉴定为B级或以上的方能继续使用。若危房维修加固后鉴定等级达到B级或以上的,各办事处负责按每栋3000元的标准发放鉴定费用补贴(属于家庭经济困难的补贴5000元)。
二、申请材料
(一)租房补贴申请材料。
1、深圳市大鹏新区房屋建筑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补贴申请表(一);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包括户口本首页)(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3、申请人房屋原检测鉴定报告(复印件1份,验原件);
4、申请人房屋加固维修合同(复印件1份,验原件)(原件1份);
5、申请人房屋维修加固后检测鉴定报告(复印件1份,验原件);
6、申请人租房合同(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二)维修加固费用补贴申请材料。
1、深圳市大鹏新区房屋建筑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补贴申请表(二);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包括户口本首页)(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3、申请人房屋原检测鉴定报告(复印件1份,验原件);
4、申请人房屋加固维修合同(复印件1份,验原件)(原件1份);
5、申请人房屋维修加固后检测鉴定报告(复印件1份,验原件);
6、加固维修费用***或结算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7、视情况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三)安全检测鉴定费用补贴申请材料。
1、深圳市大鹏新区房屋建筑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补贴申请表(三);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包括户口本首页)(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3、申请人房屋原检测鉴定报告(复印件1份,验原件);
4、申请人房屋重新检测鉴定合同(复印件1份,验原件);
5、申请人房屋重新检测鉴定报告(复印件1份,验原件);
6、申请人房屋重新检测鉴定费用***或结算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7、视情况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四)拆除重建费用补贴申请材料。
1、深圳市大鹏新区房屋建筑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补贴申请表(四);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包括户口本首页)(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3、申请人房屋原检测鉴定报告(复印件1份,验原件);
4、申请人房屋拆除重建合同(复印件1份,验原件)(原件1份);
5、申请人重建房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1份,验原件);
6、申请人重建房屋费用***或结算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7、视情况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五)危房维修加固后的检测鉴定费用补贴申请材料。
1、深圳市大鹏新区房屋建筑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补贴申请表(五);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包括户口本首页)(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3、申请人房屋原检测鉴定报告(复印件1份,验原件);
4、申请人房屋维修加固后检测鉴定合同(复印件1份,验原件);
5、申请人房屋维修加固后检测鉴定报告(复印件1份,验原件);
6、申请人房屋维修加固后检测鉴定费用***或结算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7、视情况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三、申请及审核流程
申请人备齐相关材料后可申请深圳市大鹏新区房屋建筑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补贴。具体办流程如下:
(一)社区工作站审查。
房屋所在地社区工作站负责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并在《深圳市大鹏新区房屋建筑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补贴申请表》相应栏出具审查意见、审查人签名并加盖社区工作站公章,交由申请人流转至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本环节不保存相关材料,审查时限不超过2个工作日。
(二)街道办事处复核。
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负责复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并在《深圳市大鹏新区房屋建筑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补贴申请表》相应栏出具复核意见、复核人签名并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本环节保存相关材料,审查时限不超过2个工作日。
四、补贴发放
深圳市大鹏新区房屋建筑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补贴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经社区工作站、街道办事处审查核实后,符合条件的,由房屋所在地办事处负责于10个工作日内发放补贴至申请人银行账号,并告知申请人。
五、补贴资金支出及来源说明
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鹏新区房屋建筑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深鹏办字〔2016〕39号)以及《大鹏新区推进危房改造工作专责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发放危房改造补贴经费从各办事处预算准备金中列支,于下半年或年底一并向新区发展和财政局申请拨付。
六、有效期及效力
《大鹏新区危房改造补贴申请工作指引》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大鹏新区房屋建筑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相同;如该工作方案失效,则《大鹏新区危房改造补贴申请工作指引》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