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展开培训纳入政府补贴范围
近日,市人社局联合相关部门,对我市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行动作出部署,将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纳入政府补贴培训范围,进一步促进我市高危行业领域职工安全技能提升,打造高素质工人队伍。
补贴对象及标准:本市户籍或在本市交纳失业保险金1年以上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初次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在泰州市范围内从业的,按照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本市参加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等高危岗位从业人员培训,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给予300元/人的培训补贴;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给予500元/人的培训补贴;对建设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复检延期培训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200元/人补贴。在泰州市范围内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初次取得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给予培训补贴500元/人,复审或延期换证培训考核合格的,给予培训补贴200元/人。泰州市范围内的高危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初次取得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考核合格证》,给予培训补贴300元/人,复审或延期换证培训考核合格的,给予培训补贴100元/人。
以上职业培训补贴每人每年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申领流程为,个人或企业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表、相关证书复印件、税务***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等相关资料,申领补贴;行业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分别在部门网站上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拨付补贴资金。
补贴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符合条件的人员自获证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补贴,2019年获证人员于2020年9月30日前申请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