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业务培训市(区)行活动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明确采购人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各级政府采购工作水平,近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业务培训市(区)行”活动,首场来到海陵区。
整场活动以 “如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为主题,围绕法律法规、采购人法定职责、2021年集中采购目录、采购文件负面清单和实际案例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讲解。培训内容丰富详实,切合实际,指导性强。通过培训,提高了海陵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
会议还传达了今年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考核全省“保五争四”的总体目标,并进一步明确了采购人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是设立并及时支付预付款,采购人在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的时间和比例,预付款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 30%,支持企业发展,切实增强供应商履约能力;二是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不得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泰州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防止暗箱操作,加强社会监督;三是完善内部机制、细化内部流程、强化内部监督,把履约验收程序嵌入至本单位内控制度中,加强履约验收工作组织,按照合同要求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并出具验收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