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区提高伤残津贴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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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为进一步提高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生活水平,根据《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9年泰州市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高港区于2019年12月调整补发1-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本次调整涉及的1-4级工伤职工共16人,每人每月平均上调201.04元;供养亲属61人,每人每月平均上调86元。目前已经全部调整并补发到位,补发金额合计1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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