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区财政优先资金保障落实各项拥军优属政策
近年来,高淳区财政紧紧围绕高淳区双拥工作目标,认真履行财政部门职责,积极做好资金预算安排,确保各项拥军优属政策落实到位,为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及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做好预算安排,优先保障、确保政策全面落实到位。编制预算时,在高淳区财力收支矛盾尖锐的情况下,调整支出结构,优先安排拥军优属资金,资金到位率100%。2018年高淳区财政共支出拥军优属资金达5011余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优待金、优抚对象医疗费和体检费、下岗转业失业志愿兵生活补助、五、六十年代农村籍退役老兵生活补助、伤残军人生活补助、三属、在乡复员军人、两参退役人员、老烈子、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双拥工作及慰问经等。
二是统一发放渠道,按时发放,确保保障资金及时到户到人。高淳区财政按时下拨资金,镇街财政所所有生活补助资金通过涉农资金平台直接打卡到户到人,减少资金在途。
三是监督检查跟进及时。高淳区财政积极配合高淳区民政部对补贴对象和发放标准进行不定期比对和核查;对申报审批程序、补助对象档案的规范、完整性进行核查;对资金支出手续、原始凭证的合规性进行检查,确保不重不漏、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