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口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及目的
出台背景:我区前期执行的《浦口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于2009年出台使用至今,其中部分条款已不能满足当前国有资产管理需要。
出台目的:进一步规范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文件出台依据及主要内容
出台依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14〕22号)等上级文件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管理规定。
主要内容:《办法》共九章三十四条,分为总则、管理机构及职责、处置范围和方式、审批权限、处置程序、申报材料、处置收入管理、监督检查以及附则九个方面。
(一)总则,共四条,内容包括:一是明确办法适用范围;二是明确国有资产处置行为;三是明确国有资产处置原则。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共四条,内容包括:一是明确财政部门的具体职责;二是明确政府办的具体职责;三是明确各主管部门的具体职责;四是明确区级单位的具体职责。
(三)处置范围和方式,共两条,内容包括:一是明确国有资产处置的范围;二是明确国有资产处置的方式。
(四)审批权限,共四条,内容包括:一是主管部门的审批权限;二是财政部门的审批权限;三是区政府的审批事项;四是无偿调拨(划转)的审批权限。
(五)处置程序,共八条,内容包括:国有资产处置的一般程序;经批准召开和举办重大会议而临时购置的国有资产处置方式;机构改革变动单位的国有资产处置方式;经批准核销的货币性资产管理要求;审核、审批或报批的期限等。
(六)申报材料,共两条,内容包括:一是区级单位申报国有资产处置时,根据不同情形,需提供的有关资料;二是区级单位在申请处置国有资产前的审核鉴定。
(七)处置收入管理,共两套,内容包括:一是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的定义;二是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的范围和上缴方式。
(八)监督检查,共三条,内容包括:区级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的监督管理和相关规定。
(九)附则,共五条,内容包括办法执行相关说明事项。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浦口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