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南澳县汕头经济特区水上交通安全条例实施情况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4月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怀丹带领市人大检查组莅岛开展《汕头经济特区水上交通安全条例》执法检查。县领导林永毅、黄伟文参加检查。
检查期间,市人大检查组实地察看了长山尾渡口、云澳国家中心渔港,详细听取南澳县贯彻落实《汕头经济特区水上交通安全条例》实施情况汇报。
《汕头经济特区水上交通安全条例》自2016年1月1 日实施以来,对于规范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升港口综合能力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明显成果。南澳县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明确水上交通安全相关责任落实,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组织开展监督管理。三年来,船舶管理更加安全便利、通航秩序维护和通航安全保障明显加强,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化建设也进一步推进。
杜怀丹肯定了南澳县在贯彻实施《条例》取得的成果后。他要求南澳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加强涉海旅游船只安全等管理,全面落实条例各项制度;要加强普法宣传,特别是要提高渔民的守法意识,共同维护水上交通安全。
县电视台:吴俊峰 编辑:许梓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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