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新津河一河两岸景观工程规划设计及相关研究报告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市新津河一河两岸景观工程规划设计及相关研究报告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07-201712-033-0027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新津河一河两岸景观工程规划设计及相关研究报告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36265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汕头市新津河一河两岸景观工程规划设计及相关研究报告
2.最高限价:13626500元
3.项目编号:CLPSP17ST01ZC62
4.采购项目品目: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5.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新津河是唯一一条自源头至出海口均在龙湖区辖区内的河流,成为贯穿整个汕头市中心城区的都市岸线。以新津河为纽带,通过开展高水平的城市设计,统筹新津河一河两岸城市开发,强化滨水公共空间建设,凸显汕头人文特色,提升市民对地方文化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制定高品质、精细化的景观建设指引,指导新津河滨水空间的城市建设与实施。在市委常委会提出了优化城市功能布局、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的建设要求的新背景下,应对新津河一河两岸用地功能定位、规划规模、土地利用布局、开发强度、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设施等进行深化研究,统筹考虑建筑高度、天际线、建筑色彩等控制要求,妥善处理村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等历史问题,衔接同步开展的道路建设、堤岸建设、景观改善、旧村改造等工程,提升城市开发综合效益。在此背景下启动编制《汕头市新津河一河两岸景观工程规划设计及相关研究报告》。根据区委工作会议精神,本次规划涵盖六个专题:《新津河“一河两岸”用地城市设计》、《新津河两侧用地多规协调规划》、《新津河“一河两岸”景观工程概念方案设计》、《新津河“一河两岸”景观工程核心启动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新津河“一河两岸”景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新津河“一河两岸”景观工程一期工程防洪评价报告》。考虑规划的整体性和专业性,本次招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新津河“一河两岸”用地城市设计》和《新津河两侧用地多规协调规划》,第二部分为《新津河“一河两岸”景观工程概念方案设计》和《新津河“一河两岸”景观工程一期修建性详细规划》,第三部分为《新津河“一河两岸”景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第四部分为《新津河“一河两岸”景观工程一期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四个部分涵盖六个专题。6.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7.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汕头市龙湖区财政局。8.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方的)
1.2.提供近三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或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方的)
1.3.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方的)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方的)
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方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方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方的)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
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0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
3)、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存档。
4)、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方的)
6.独立或联合体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旅游规划设计单位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经营范围包含工程咨询。
7.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书》)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
(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其他资料均加盖公章并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原件报名现场核查)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中心”)
注:1)本项目不适用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到现场办理报名。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为“收款人名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市分行(人民币);账号:4400***********1 2401”。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报名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2月30日至2018年1月8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韩江路市国土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金),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19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韩江路市国土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1月19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韩江路市国土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12月30日至2018年1月8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 许*** 联系电话:0754-87290928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 联系电话:0754-88167125(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联系人:梁群燕联系电话:020-87651688-688传真:020-87651698邮编:510075(三)采购人: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汕头市长江路19号泰业大厦6楼联系人:陈***联系电话:0754-88167125传真:0754-88167125邮编:515041
***:1、委托代理协议2、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