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完成2019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备案登记工作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18日发表
根据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16年第80号)和江苏省财政厅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结合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应用要求,2018年12月31日前批准设立的代理记账机构,需在2019年3月1日至4月30日进行备案登记。
鼓楼区需要年度备案登记的代理记账机构81家,按规定时间完成年度备案登记75家。对于未来备案6家代理记账机构,区财政局已多次电话通知,并以挂号信的方式发出备案通知。截止6月27日,已有3家代理记账机构补办了备案登记。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3 19:36:4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