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酒店行业价格行为的政策提醒函
各酒店行业经营者:
“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为规范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规定,现作如下提醒:
一、酒店行业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必须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各酒店行业经营者在制定商品和服务价格时,要以成本和合理利润为基础,采取有效措施保持酒店行业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基本稳定,不得借机推动商品和服务价格过快、过高上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牟取暴利。
二、自觉维护良好的价格秩序。各酒店行业经营者不得蓄意串通,联合抬价;不得故意散布涨价信息,诱骗对方交易;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扣;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不得收取商品价格中已包含经营者应当提供的服务而另行收取服务费用,切实加强自律,以实际行动维护良好的价格秩序。
三、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各酒店行业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时,要严格遵守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和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对经营者有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的价格行为的,可以视情况作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对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各酒店行业经营者要严格遵守各项价格政策规定,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市场监管部门将***进行检查,对违反价格规定的经营者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对于情节严重、拒不改正、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
南京市六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