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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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8日发表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网上发布了《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1期)》,其中涉及我市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我局对我市经营不合格食品的相关企业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南京市雨花台区众荟餐饮店使用的小碗和碟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企业上述小碗和碟子均为重复使用,每天都会进行消毒杀菌后再使用,而使用过后的小碗和碟子进行一冲二洗三消毒。上述餐具不合格的原因是过程控制不严。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该企业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特此公告。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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