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秦淮区深化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的《秦淮区深化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7日
秦淮区深化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颁布实施以来,在区委和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据《条例》规定,积极开展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一定距离。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全市贯彻《条例》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为做好迎查工作,规范养犬和养犬管理行为,现制定全区深化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以“规范管理、严格执法、强化监督、促进和谐”为指导思想,按照依法管理、突出重点、强化查处、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广泛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以广泛开展宣传《条例》活动为抓手,让依法、文明和科学养犬深入人心;以严格规范管理为保障,积极促进养犬市民与非养犬市民和谐相处,确保《条例》规定和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领导兼任组长,区公安分局主要领导和区政府办分管领导兼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建设房产和交通局、民政局、财政局、物价局、城管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和各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公安分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养犬管理协调工作机制,提升管理和服务工作理念,切实解决养犬突出问题,提高养犬市民文明养犬意识。
具体目标:一是强化养犬登记(延续)工作,力争全年新办理《养犬登记证》不低于1000张。二是不断创新管理措施,推出部门管理与养犬自律相结合的示范小区。在辖区内动员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小区养犬自治组织,设置小区遛犬区域。三是集中组织纠正查处一批违规养犬行为,确保养犬重点管理区内无大型犬、烈性犬。严格依据《条例》规定和相关的执法程序,重点查处违规遛犬、违规饲养禁养犬等突出问题,并建立和完善各项执法查处工作台帐,查处率不低于涉犬警情的80%。四是加大文明养犬宣传力度,宣传工作覆盖面达100%。全区各街道、各派出所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每月至少组织2次的文明养犬进社区、广场或进学校宣传活动。
四、方法步骤
目前,养犬管理工作最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执法力度不到位;二是公安机关作为主管部门牵头作用不到位。为此,在2016年养犬管理工作中,要着重强化以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公安分局每月召集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通报养犬管理工作进展情况,查找工作薄弱环节,争取将养犬管理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制定管理工作年度计划和每月进度。对涉及到其他成员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以书面方式商议和安排落实,相关工作情况特别是召开会议、组织宣传、发布文件和反馈落实情况要一一记录在案,形成完整台账,切实做到牵头协调到位、责任明确可查。8月底前,各派出所要将工作开展情况提交分局治安大队。
(二)以养犬登记夯实养犬管理基础。养犬登记是养犬管理的基础工作,务必夯实。3月份至5月份为集中办理养犬登记期。结合2015年养犬登记情况,今年各派出所办证目标数为:白鹭洲77张、朝天宫70张、大光路86张、夫子庙13张、洪武路66张、淮海路26张、机场28张、建康路53张、红花27张、瑞金路78张、光华路65张和双塘108张、五老村50张、止马营59张、中华门56张、月牙湖65张、秦虹77张。要借助暂停收费和使用***式犬用芯片的有利契机,将微警务、金陵旺微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作为市民的预约办证平台,组织养犬登记进社区和家庭,加大《条例》宣传和登记办证力度。
(三)强化违规养犬行为的纠正与查处。6月份至8月份的重点工作是集中纠正查处违规养犬行为。公安分局要针对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禁养犬、无证犬、遛犬不拴犬链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等最普遍、最棘手的问题,组织不间断的纠正与查处。要与市容城管等部门一道,组成一支8-10人(由公安民警2人、城管队员2人和辅助人员4-6人组成)专门管理队伍,重点对市民广场、遛犬集中区域和居民小区等部位,加大巡查和处罚力度。对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和无证养犬的,要严格履行法律手续,该没收的,坚决没收,并制作完善相关执法文书。对因养犬产生的环境卫生、动物防疫以及违法养殖、经营犬只等问题,主要由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根据城市管理、动物防疫和工商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公安机关要做好配合工作,并严厉查处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对于老百姓反映强烈犬患纠纷,各街道要切实做好矛盾纠纷化解,通过公调对接机制,及时化解钝化矛盾。同时,要与平安阿福等民间组织合作,及时清理街面、广场、小区和拆迁工地等区域的流浪犬,减少和杜绝恶犬伤人事件的发生。
(四)深化文明养犬宣传工作。宣传工作要贯穿于养犬管理工作的始终。各单位要借助各类宣传平台,采取多种样式举办文明养犬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开展《条例》宣传以及犬只防疫免疫、常见病预防的宣传,增强市民对依法文明养犬、预防犬类传播疫病重要性的认识。同时,要妥善处置涉犬事件,始终保持高度敏感,做好舆情导控工作,积极消除负面影响。
(五)开辟养犬管理新路径。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争取街道、社区和物管等部门支持,探索多元化管理方式,不断开辟养犬管理新路径。要依据自身辖区实际,由派出所、社区和物管等部门在条件许可的小区内设置“遛犬专区”,并配备犬粪便清理用品。要鼓励和支持社区或小区成立由养犬人参与的“文明养犬协会”或“养犬管理服务站”。通过社区和物管单位,制定文明养犬公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与民间组织合作机制,培育和建好文明养犬示范点,做好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和视察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从构建和谐社会、提高执法能力的高度,认真抓好贯彻执行《条例》各项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通过层层动员部署,深入基层加大检查指导监督,加大经费、装备、人员的投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专项工作扎实有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精心组织实施。重点抓住宣传和执法管理这两条工作主线。通过宣传,引导依法文明养犬,营造浓烈氛围。在执法和管理上,既要严格文明执法,也要坚持人性化管理,讲究原则性与灵活性的有机结合,讲究工作策略和方法,讲究社会效益和和谐。
(三)强化工作责任,确保问责有人。要建立养犬管理工作责任制,强化督导检查,严格按照市局部署要求,对贯彻执行《条例》工作情况认真组织自查。对工作力度不大、措施和责任不落实的,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问责,直至问题得到解决。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人不定期抽查检查各单位辖区内养犬登记率、对接处警情况进行追踪回访,及时通报。各派出所要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即日起,每月14日将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做法报送治安大队。重大养犬警情和纠纷要及时上报。联系人:公安分局蔡黎明,电话:189****6107。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