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广元市剑门蜀道保护条例
“蜀道咽喉、川北门户,剑门蜀道文化底蕴深厚,境内古道、古柏等自然遗迹众多。刚刚学习的《广元市剑门蜀道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把蜀道景观、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以及损毁责任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有了《条例》,蜀道遗址遗迹科学保护、充分利用、绿色发展将迎来新的历史机遇。”5月6日上午,在农业农村局领导党组(扩大)会议上,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罗映波领学《条例》,局党组成员和领导班子以及部分站股负责人参加学习。
该《条例》由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批准,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是首部关于剑门蜀道保护的地方性法规。罗映波带领大家认真领会《条例》基本精神,并结合我县剑门蜀道保护区实际情况,重点对《条例》的立法过程、主要条款及法律责任进行解读。通过学习,加深了大家对《条例》的理解,有利于更好地开展蜀道保护相关工作,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学法守法意识。
会议强调,一是不断强化思想认识。坚定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深刻认识剑门蜀道保护的重要意义,着力把握剑门蜀道文化保护传承的要义。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收集典型案例、制作宣传片、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干部群众自觉保护蜀道文化意识,积极引导社会公众依法、依规合理参观旅游,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制度意识,加强《条例》日常宣传工作,定期邀请专家、学者专题线上授课,组织普法讲师团队、志愿者深入干部群众中宣讲,结合“剑门蜀道宣传周”、“年检”下乡等工作,推动普法宣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