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公安局部门决算(2016年)
沈阳市大东区公安局部门决算
(2016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公安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公安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 2016年区直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 2016年区直部门收入决算表
三、 2016年区直部门支出决算表
四、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六、 2016年区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
七、 2016年区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公安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形为;
(二)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管理***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巨毒、放射性等危险品;
(三)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户政、出入境事物等工作。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依法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本市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六)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七)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沈阳市大东区公安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为分局本级,无二级决算单位。
第二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公安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公安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2941万元,同比增加9902万元,主要是人员增资。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243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438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503万元。
(二)支出总计32011万元,7220万元,主要是人员增资。包括:
1.基本支出2607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2050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566万元。
2.项目支出5941万元,主要包括公共安全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930万元
主要是财政指标下达较晚,资金未能及时支付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沈阳市大东区公安局2016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0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70万元,项目支出5941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01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986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6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92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22848万元,主要包括:
(1)行政运行23920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460万元,主要是国内安全保卫,禁毒管理、犯罪侦查、道路交通管理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4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9万元,公务用车375辆。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9万元。与2015年对比下降29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65.7万元,同比减少281.77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267.***万元,主要采购警用服装。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医疗卫生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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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