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
2016年10月26日,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报告,市环境保护局杨柳局长代表市政府作了相关汇报。
审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规划》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提出了进一步优化生态保护空间格局、加快完善地方性环境法规和政府规章、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意见,并建议下一步要抓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规划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要与环境总体规划做好衔接;二是抓好规划落实,按预期目标来实施推进规划各项工作;三是抓好规划评估,定期检查规划任务落实推进情况和效果。
市人大常委会陈建华主任强调,广州是有2200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对广州未来的发展至关重要,必须认识和强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环境优先,把环境规划放在城市规划的首位,把环境保护放在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首位,“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市环保局规财处 文飚 陆敏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