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委员第59号关于加强高层电梯监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高洪遐、刘晓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高层电梯监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建议》已收悉,感谢二位委员对高层电梯安全等方面问题的关心!现就康平电梯监管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高层电梯的监管
依据国家颁布的《特种设备目录》,电梯属于特种设备,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国家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实施分类的、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
1、电梯生产:电梯生产单位实行许可制度,应当保证特种设备生产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其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2、电梯经营:特种设备销售单位销售的特种设备,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的要求,其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应当齐全。禁止销售未取得许可生产的特种设备,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3、电梯使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责,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对于特种设备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履行《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电梯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将电梯的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依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进行,应对其维护保养得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二、康平高层电梯监管情况
1、康平行政区域内现有在用电梯使用单位56 家,电梯 431台,其中住宅小区电梯使用单位18家,电梯319 台;人员密集场所86台,康平无15年以上老旧电梯。
2、康平在用电梯都已办理了使用登记,纳入特种设备监管平台。我局利用特种设备网格化监管模式对在用电梯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并对安装、改造、修理、检验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康平无电梯制造单位和经销单位)。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检查,坚持“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原则,重点检查(1)对在用电梯是否办理使用登记;(2)是否进行了监督检验或定期检验,并检验合格;(3)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4)是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制定管理制度。(5)是否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了演练。对派驻康平的七家电梯维保单位维保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对每年的工作质量进行评估,对其到达事故现场的时限和救援演练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我们在2019年9月20日,在康平御嘉花园开展了“电梯安全进社区”活动,参加的单位有康平县政府办、康平县应急局及县安委会相关单位、街道社区、在康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有电梯的小区物业公司、重点电梯使用单位、小区部分业主、新闻单位等,发放宣传画册110本,电梯安全宣传单150份;进行了“电梯困人”事故的演练,120现场救援。此项活动对电梯的安全使用和安全管理起到很好的宣传作用。2020年按照工作计划在6月份开展电梯救援预案的演练。同时对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过程;监督检验过程都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截止2020年5月9日,我们通过日常及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电梯22家;抽查电梯79台;发现隐患和问题11项,已全部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
对您提出的问题和要求,我们认真对待,今后将加强对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督促电梯使用单位真正落实好安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电梯信息化管理平台的优势,推进康平电梯责任保险工作,确保在用电梯的安全使用。
主办科室: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监督管理中队
联系人:王立新
电 话: 137****3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