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白玛赤林率队来连开展消防法执法检查
9月26日至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白玛赤林率执法检查组来连,对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到大连石化特勤一大队,查看石油化工灭火救援专业队实战演练等;到国家水域救援大连大队,查看水域救援专业队实战演练等;到大连市消防救援支队金州区消防救援大队,检查队站正规化建设等情况。
白玛赤林对我市贯彻落实消防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说,大连坚持以******关于消防工作的***精神为指引,以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为重要抓手,将消防工作纳入重点发展战略和民生工程,坚持加强和改进工作,推动消防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保障了改革发展大局的稳定。
白玛赤林强调,要深刻认识贯彻实施消防法、发展消防事业的重大意义,坚决贯彻实施法律法规要求,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摆在首位,把安全发展理念贯穿到发展全过程,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要坚持深化改革,完善消防体制机制,构建责权清晰、协调配合的工作体系。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灭火救援能力,努力建设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力求在指挥体系、装备器材、实战效能上实现显著提升。
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粤军、委员郎友良,全国人大代表孙元华、格桑德吉参加检查。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兼国家林草局副局长张永利,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枫林陪同检查。市委副书记、市长陈绍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盛峰,市委常委、副市长骆东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阎利军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