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铁东区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四免一关怀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铁东区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四免一关怀”政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五年四月十一日
铁东区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四免一关怀”政策实施方案
为贯彻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针对铁东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的目的
“四免一关怀”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艾滋病防治最有力的政策措施,针对铁东区的具体实际情况,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与卫生行政部门密切配合,及时了解和解决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的疾苦,制定出本部门的工作计划,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不断探索积累经验,提高综合防治艾滋病工作的水平。
二、“四免一关怀”政策内容
1、为农村居民和城镇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经济困难人员中的艾滋病病人免费提供抗病毒药物。
2、在全区范围内为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人员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包括酶联免疫吸附试验和快速凝集法试验)。
3、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妇提供免费母婴阻断药物及婴儿检测试剂。
4、对艾滋病病人的孤儿免收上学费用。
5、将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人纳入政府救助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生活救济。积极扶持有生产能力的艾滋病病人开展生产活动,增加收入。加强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避免对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歧视。
三、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区卫生局
1、积极组织协调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所需的经费、人员和物资,并做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2、区卫生防疫站负责对各医疗单位的性病门诊、生殖健康门诊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区妇幼保健院负责对妇科、妇保门诊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具备相应的艾滋病防治知识,为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人员做好宣传工作。
3、以区卫生防疫站艾滋病初筛实验室为基地,负责为自愿检测人员提供免费初筛检测及咨询服务。
4、区卫生防疫站负责对辖区孕妇免费检测HIV,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妇提供免费母婴检测试剂。
(二)区教育局
负责解决艾滋病病人孤儿免收上学费用问题。
(三)区民政局
将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人纳入政府救助范围,保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协助卫生部门对新婚登记人员及收容遣送人员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监测。
(四)公安分局
1、配合卫生部门执行有关艾滋病管理法规,参与有关防治措施的实施,协助完成流动人口及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治工作和外展服务工作。
2、配合卫生部门对收容所、看守所的在押人员进行艾滋病性病监测、检查和治疗。
(五)区财政局
根据全区艾滋病疫情工作的需要,负责安排应由区级财政承担的艾滋病防治经费,与有关部门一起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和效益评估工作。
(六)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负责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免费提供安全套,提供宣传教育、咨询和技术服务。
(七)区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根据本部门职能,加强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避免对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歧视,为其提供宽松的生活氛围。
四、保证措施
1、加强领导,协调配合
各部门要建立艾滋病工作领导小组,并充分发挥在本地区的作用,保证“四免一关怀”政策的顺利实施。
2、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切实把艾滋病防治工作与部门结合起来,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实施,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3、定期考核
区艾滋病防治办公室将对“四免一关怀”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定期检查,以推动全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