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义务植树为城市添新绿
我市4月15日将组织实施全民义务植树,市本级计划栽植乔灌木约4170株
4月9日,记者从市住建委获悉,4月15日将组织实施市区2018年全民义务植树。市本级义务植树将栽植义务植树示范林,计植树面积约3.7万平方米,计划栽植乔灌木约4170株;区级义务植树自行组织实施,通过“友谊林”建设、树木认养、“以资代劳”等多种方式,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2018年全民义务植树,旨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发展理念,不断增强全民绿化和生态保护意识,大力营造“生态鞍山、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义务植树实行属地管理,市本级由市住建委负责组织实施;各城区、开发区义务植树工作由各区绿化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义务植树活动期间,市区两级绿化管理部门应组织技术人员现场指导,严格规范标准,突出美化效果,义务植树单位要包栽、包活,确保植树成活率在90%以上。
市本级义务植树将栽植义务植树示范林,计植树面积约3.7万平方米,计划栽植乔灌木约4170株。计划安排两处植树区域,分别是兴业环城大道D段即高新区桃山路至弘扬路,可绿化面积约3万平方米,计划栽植乔木2770株(其中行道树760余株);万水河公园的胜利路至劳动路段,预留可绿化面积约7000平方米,计划栽植乔、灌木1400株。
区级义务植树可参照市级活动安排,自行组织实施,并指导所在地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学校及社区居民通过“友谊林”建设、树木认养、“以资代劳”等多种方式,开展本辖区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