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城基础设施和市容环境推进组拿出具体工作方案
突出重点环节 分解工作任务
8月17日获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即将开始,为打好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战,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努力创造和谐、舒适的人居环境,我市日前制订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础设施和市容环境推进组工作方案》。
《方案》着重突出了以下几项重点工作:有效解决拆迁工地、站前地区等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脏乱、拆扒现场无围挡,没有采取防尘措施等不文明施工现象;解决部分临街牌匾破损、居民楼道内乱贴小广告、楼道内乱堆杂物、站前地区乞讨人员滞留、站前广场流动商贩等问题;修复实地考察申报地点的主干道、自行车道、人行道、街巷路、公园广场等破损路面;完善主要道路、各类公共建筑、新建住宅的无障碍设施,并设置无障碍标识;修复、安装、粉饰破损的公共图形、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井盖、路灯、垃圾箱、桥涵等公共设施,使用各种文字、标识准确清晰;全面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要求临街单位或个体商户包门前环境卫生、包门前绿化亮化、包门前公共秩序、包门前公共设施。其中包环境卫生包括:禁止和制止乱丢、乱泼、乱贴、乱画等行为,保持门前清洁,无垃圾、无污物、无污水横溢,维护门面、墙面、橱窗、招牌、广告牌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地面、树干、线杆等清洁卫生,无非法小广告;包绿化亮化包括:禁止和制止损坏绿化设施、花草树木及占用行为,保持亮化设施完整,并按规定时间开闭;包公共秩序包括:禁止和制止违规设立摊点、占道作业、堆放杂物、乱停车辆、乱搭建、乱挂晒等行为。灯箱、广告、牌匾、霓虹灯、门面装饰等的设置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要求,陈旧破损的应及时更换。不得擅自设置广告牌匾、条幅、拱门或其它宣传品。不得使用音响招揽生意;包公共设施包括:对门前的井盖、路灯、车行道、人行道、护栏、消防设施、环卫设施等公共设施进行保护,对他人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进行监督、制止、举报。
《方案》对基础设施和市容环境工作推进组的主要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要求各城区和相关单位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全力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在巩固往年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对标创建,主攻薄弱环节,努力使各项指标均达到测评标准:要加强对占道市场的管理,杜绝出现超时超界经营、侵占道路经营、私搭棚厦、乱堆乱放等现象;动员居民将违章搭建的房屋、棚厦自行拆除,拆扒后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干净;做好小广告的日常清理、覆盖和粉刷;倡导文明祭祀,对搭设灵棚和烧纸行为进行劝阻;加强对居民区公共设施的管护,对侵占绿地、私设围栏、毁坏树木和公共设施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对居民区和城乡接合部的环境卫生进行全面、彻底清理整治,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卫生死角。街道(镇)、社区(村)要抓好卫生保洁工作,坚持每天一清扫,垃圾不落地,定期清理居民区和楼道内的堆积物;加强站前地区的环境卫生清理,做到全天候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对街巷道路、街心公园、广场、居民区内的人行道和自行车道的破损路面进行修复,无被占用现象;加强各拆迁工地管理,围挡设置达标,确保公益广告占广告总量三分之一以上;街道、社区的宣传栏定期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加强对门前四包责任制的监督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