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出台营商环境十领域优化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大营商环境优化工作的决策部署,促进鞍山市构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近日,鞍山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鞍山市营商环境十领域优化实施方案》。
在《鞍山市营商环境十领域优化实施方案》中,围绕前期与毕马威合作开展的营商环境建设调研中发现的重点问题,鞍山市对照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对标先进地区,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以深入解放思想为先导,按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次数的“四减”要求,在解决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水电气、获得信贷、不动产登记、保护中小投资者、纳税、破产注销、审管互动、综合监管等十个领域全面优化提升,共制定38项具体工作措施。
为保障《方案》有效落实,《方案》专门制定了落实机制。一是实行专人负责制。建立协调机制,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安排专人负责,确保责任到人,做到“三个一”(一位领导负责、一个科室牵头、一名专职人员联络),切实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全力配合做好全市营商环境十领域优化工作。二是实施定期汇总报送制。各牵头部门加强所负责事项的动态***,由专职联络员负责针对优化事项各相关工作实施分月度进展总结,统一由第三方评估机构汇总归集,直报市委、市政府。针对需要多部门协调、工作推进缓慢、工作落实困难等事项,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分季度汇总上报市政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三是强化专项监督检查制。对未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市营商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批示,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进行重点***,督导落实。
下一步,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将《方案》的实施,通过不懈努力和工作创新,在全市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成果,为“两翼一体化”经济发展战略实施打造政务服务、诚信践诺、创新创业、绿色环保、智慧人文等优质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