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下达2019年全省制造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标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19年全省制造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标通知》(辽应急制造〔2019〕4号,以下简称《通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工贸企业标准化建设到期复评工作。要对全地区工贸企业标准化达标情况进行调查登记,督促企业做好到期复评工作,确保标准化建设等级达标的有效性、连续性。
二、继续推动工贸企业标准化建设创建工作。全面排查规模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企业情况,引导企业依法自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达标工作,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三、评审单位要提升对评审企业的服务质量。评审单位在组织评审过程中,要把评审企业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作为首要工作,及时与属地安全管理部门通报情况,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不整改不得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达标。
此文件下发至相关相关工贸行业标准化评审单位。
联系人:王亚洲 李佳梓
联系电话:5892203(传真)
电子邮箱:asajj4c@163.com
***:2019年度全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指标分配表
鞍山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3月15日
***
2019年度全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指标分配表
序号 | 县(市)区、开发区 | 下达指标数 | 备注 |
1 | 铁东 | 5 | |
2 | 铁西 | 10 | |
3 | 立山 | 10 | |
4 | 千山 | 10 | |
5 | 海城 | 10 | |
6 | 台安 | 10 | |
7 | 岫岩 | 10 | |
8 | 经开区 | 10 | |
9 | 高新区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