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承德市第十三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第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15年1月29日政协承德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承德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自1月26日开幕到1月28日上午9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提案280件。其中,集体提案33件,委员个人及联名提案247件。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承德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政协承德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委员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278件,占提案总数的99.3%。其中,属于经济建设方面的70件,占立案总数的25.2%;政治建设方面的12件,占4.3%;文化建设方面的46件,占16.5%;社会建设方面的125件,占45%;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25件,占9%。未予立案的2件,占提案总数的0.7%。
大会闭幕后,本次会议提案将由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会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向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交办,市政协将采取有效协商形式促进提案办理落实。对未予立案的,将积极同提案者协商,作为意见和建议转有关部门参阅,或做进一步修改后重新提出。对会后收到的提案,按规定程序做好审查交办工作。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市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面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系列***精神,在中共承德市委领导下,紧紧围绕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法治承德建设,积极运用提案形式建言献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幸福承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