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科学技术协会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鞍山市科学技术协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鞍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第二部分鞍 山市科学技术协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分单位)
三、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四、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五、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六、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九、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表
十、2019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十一、2019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2019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2019年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十四、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五、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六、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七、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九、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二十、2019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二十一、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二十二、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科学技术协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鞍山市科学技术协会概况
一、鞍山市科学技术协会部门主要职责
1、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
2、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作贡献。
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4、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5、推动建立和完善科学研究诚信监督机制,促进科学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
6、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制定和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
7、表彰奖励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举荐科学技术人才。
8、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参与技术标准制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证等任务。
9、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发展同国外的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10、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11、兴办符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鞍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第二部分 鞍山市科学技术协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鞍山市科学技术协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见***)
第三部分 鞍山市科学技术协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鞍山市科学技术协会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科协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是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市科协2019年收支总预算318.39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9年,市科协部门收入预算318.39万元,比上年减少731.51万元,减少3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8.39万元,同比减少731.51万元,减少300%。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下属两个事业单位因机构改革划入鞍山市群团工作服务中心;二是科协科普专项经费减少50万元。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9年,市科协部门预算总支出318.39万元,比上年减少731.51万元,减少30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92.1万元,减少130%;项目支出减少243.41万元,减少170%。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下属两个事业单位因机构改革划入鞍山市群团工作服务中心;二是科协科普专项经费减少50万元。
二、关于市科协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科协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8.39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行政事业性收费,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18.39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按功能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5.8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07万元;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5.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11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9年,市科协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18.39万元,比上年减少731.51万元,减少30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92.1万元,减少130%;项目支出减少243.41万元,减少170%。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下属两个事业单位因机构改革划入鞍山市群团工作服务中心;二是科协科普专项经费减少50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9年,市科协财政拨款支出318.39万元,比上年减少731.51万元,减少30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92.1万元,减少130%;项目支出减少243.41万元,减少170%。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下属两个事业单位因机构改革划入鞍山市群团工作服务中心;二是科协科普专项经费减少50万元。
三、关于市科协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科协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5.8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5.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1.11万元。
人员经费155.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62.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市科协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国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19年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其中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6.07万元,主要是单位大楼取暖费,在职人员定额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在职人员交通补贴,驻村工作队人员补贴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拨款0万元,其中:购置设备及制服等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拨款0万元,其中: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市科协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有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单项没有在200万元以上的,所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为零,无绩效考核支出项目。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中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部门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部门项目支出-债务支出预算,政府采购支出预算,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这七张表中没有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