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凌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监督举报电话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03日发表
为全力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凌海市防指《致凌海市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和凌海市人民法院、凌海市人民检察院、凌海市公安局、凌海市司法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内容,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凌人员及与该类人员有密切接触者,不按要求主动如实向所在村(社区)或乡镇(街道)报告、隐瞒不报;承运、寄递、贮存、加工和销售“四证”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在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期间,不遵守相关规定未经批准私自外出等涉疫情违法违规违纪线索,现将市、乡镇(街道)疫情防控监督举报电话予以公布。
监督举报电话
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对象的姓名、现居住地址等相关情况,以及举报人本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泄露举报人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凌海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
2021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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