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努力实现“不敢腐”的目标。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显著,但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咬定青山不放松,对腐败分子实施“无禁区、全覆盖和零容忍”,才能从根本上使腐败这个巨大的毒瘤从我们党的肌体上得到彻底根除。只有坚持不懈地反腐败,才能逐步缩小腐败生存的空间,才能使腐败失去滋生的土壤和适宜的温度与环境。
两会期间,中央纪委“打虎”脚步不止,“成绩单”不断刷新,尤其引人注目的是,有“两虎”是在我们辽宁地区。
“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中纪委六次全会部署的“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在两会期间得到了印证。
如何进一步理解中央以及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并不折不扣将任务落到实处,是摆在全区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面前的重大任务。
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形成反腐合力。区纪委全会报告提出:“要切实加强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形成惩治腐败合力。”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领导组织,其发挥的作用直接关系到全区反腐败斗争的成效。区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领导,团结协作,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树立反腐败工作权威,努力增强反腐败协调工作成效。各成员单位要打破“条块分割”的思想观念,建立反腐败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维护执纪和执法统一;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协调督办机制,督促各成员单位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有效遏制腐败行为。要充分发挥案件的治本功效,做好案件剖析工作,实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治理一方风气的综合效果。
要突出执纪监督的特点,体现执纪审查的政治性。区纪委全会报告已经明确“今年要把司法、审计、信访发现的问题线索,作为执纪审查的重要源头,以纪律为尺子,提高分析研判质量”。一般性问题要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让党员干部相信组织、忠诚组织,把问题主动向组织讲清楚;对指向性明确的问题要扎实做好初核;审查谈话要体现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对事实深入细致的把握;审查和审理报告不仅要列明违纪事实,还要反映其对所犯错误的认识,附上悔过书和违纪事实材料。
要按照中央纪委的部署,“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三类党员领导干部,作为重点审查对象”。这是***针对党内监督薄弱问题对症开出的良方,我们要坚决予以贯彻执行,“猛药去疴”、“重典治乱”, 在强调从严治党向基层覆盖延伸的同时,突出在“不敢腐”上取得“断其一指”的效果,努力营造政治上的“绿水青山”。
要进一步主动作为,***自办案件数量不足的问题,争取基层办案实现新的突破。区纪委全会报告显示“2015年,区纪委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办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利益,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案件25件;查办动迁人员失职渎职,给国家、集体利益造成损失的案件8件;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案件12件;查办村(居)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损害集体利益案件7件。”2016年,全区纪检监察机构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继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在自办案件上取得新的突破,使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让老百姓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要严格落实纪律审查的安全规章和流程,有效运用***督办、组织协调、直接管辖等机制。一方面要坚决解决纪检监察干部不想监督、不敢监督问题,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干部要坚决问责,对碌碌无为的干部,该撤换的撤换、该调整的调整。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有效保护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的机制,保护和支持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和调动办案一线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要强化对下级纪委工作的指导,提高监督审查质量和效率。区纪委副书记要通过民主生活会、实地调研、座谈、工作约谈等方式,全面指导基层纪检工作;每年约谈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两次以上,全面掌握情况,认真解决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帮助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要针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不精、能力不强等问题,定期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加强教育培训,使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做到坚持原则、忠诚履职、依法依规执纪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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