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纪委监委下发通知严明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印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营口市纪委监委下发通知重申“两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
通知指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两节”期间能否风清气正,关乎人民群众对我们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与信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推动作风建设在新时代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批示精神,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自警自省自重,守住行为底线,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严禁年底突击花钱,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卡、挂历以及烟酒、花卉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购物卡、电子红包及其他形式的礼金、礼品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机关食堂、内部宾馆、培训中心、驻外机构违规吃喝;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和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在走访慰问、安全检查、评比考核等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利用公共资源和地方名贵特产等特殊资源结“人缘”拉关系。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把节日期间纠正“四风”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廉洁过节,反对奢靡之风、杜绝铺张浪费。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近期印发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切实加强警示教育,坚决纠正在落实扶贫惠民政策、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违规违纪苗头性问题及时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提醒谈话,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拓宽监督渠道,延伸监督触角,加强监督检查,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着眼于解决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问题想办法、出实招,把落实《通知》精神作为重要内容,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紧盯管理“死角”和监督“盲区”,继续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等方式,层层开展监督检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零容忍”态度严查“节日腐败”,对履行责任不到位,问题多发、该发现问题而未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坚决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群众反映、媒体关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及重要舆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迅速组织核查处置,并及时报送相关情况。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查处、绝不姑息,持续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营口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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