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有关情况
一、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
据统计,截止到2012年年底,阜新市户籍人口总数191.58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32.58万,老年人口比重为17%。
截至目前,阜新市以街道为单位共成立了36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200名公益岗养护员上岗服务;建成80个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城乡各类养老福利机构共116家,国办院81家,民办院35家,床位总量8150张。
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托管中心2所,床位总量160张,托管179人次,阜彰两县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托管中心“应托尽托”10000平方米综合楼年底前交付使用,托管能力达到1120张;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建成100个。
现有社康老年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智能化援助中心两个养老服务中介开展社会化服务,静美慈善助老服务中心覆盖主城区正在试运行。
二、2013年阜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发展概况
1、居家养老工作稳步推进。在巩固既有的成果基础上,在全市公益性岗位指标只减不增的困难形势下,通过积极争取,基本保证了公益性岗位队伍稳定,维持在1200名,服务近2000名老年人。继续加大居家养老工作力度,管控好三级管理,加强日常管理制度,提升服务质量,从而实现我市居家养老工作长效开展,为更多的老年人提供好居家养老便捷服务。
2、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室建设有序开展,实现服务创新。在去年完成的15个社会老年人日间照料室的基础上,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项目,同时加大本级投入,规范管理,拓展社会化服务。在继续加大社区老年人室外活动场所建设的基础上,借鉴省社会福利协会在本溪市试点成功的经验,汲取社会资源拟成立阜新市静美慈善助老服务中心,无偿为社区老年人照料中心提供康复设备,义务辅导,丰富了社区老年人养老服务功能;
3、实现养老服务信息化管理。根据国家民政部关于完善养老福利机构管理工作要求,阜新市完成了“全国养老机构数据直报系统”联网管理模式,将最新的数据及时录入全国养老机构数据直报系统,通过网络,及时、便捷的掌握全市养老福利机构基本情况。
4、政府购买服务,创新为老服务模式。为实现困难老人享有基本养老目标,提高低保老年人老有所养水平,对入住各类养老福利机构的低保老年人、重度病残对象给予生活补贴,市民政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城市低保老年人入住社会福利养老机构提高分类救助标准的通知》,对入住各类社会福利养老机构享受低保的老年人提高低保分类救助标准。这一惠民政策为全省民政系统首创,省厅将在全省各市推广。
5、社会福利协会工作全面开展。
完成了2012年度全市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年度评审报告;组织召开了低保老人入住养老福利机构提高救助标准调研会,对全市养老福利机构低保老人进行了摸底调查,为出台政策性文件做了很好的铺垫;在母亲节期间,开展了爱心黄手链慰问机构老年人等活动,调动了各会员单位的积极性,得到了老年人的广泛欢迎;召开了强化服务、规避风险研讨会;完成养老机构星级评审前期准备工作;组织会员单位省内学习考察。
6、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产业。海州区、新邱区社会福利中心开展共建民营服务模式,分别联合社会力量运作养老项目。尤其是海州区,区政府将社会福利中心与王营矿医院合作建设区社会福利中心,开创我市医疗和养护相结合养老模式,市场发展潜力十分看好。省静美慈善助老服务中心在阜新市筹建“阜新市静美慈善助老服务中心”,该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能包括:“精神赡养、健康干预、日间照料”等服务内容,在本市拟建6个服务站,其中,海州区、细河区、太平区各建2个服务站,现每天服务老人800多人次,给我市广大老年人带来便捷的社区服务。
7、弥补城乡养老资源差距,加快建设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阜、彰两县建设的100个“互助幸福院”现均已运营,每天都有近两千人次留守老人在那里生活、娱乐和学习,颐养天年,大幅提升了我市农村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水平。
8、基本实现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应托尽托”。我市的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托管工作自2010年开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得到有效托管保障。截止目前,已经吸纳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179人次。今年年底阜彰两县10000平方米托管中心综合楼投入使用后托管能力将达到1120张床位,基本实现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托管服务“应托尽托”。
三、存在困难
一是资源转型城市老年人口比重大,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落后,未富先老困难重重;
二是受地方财力制约相应扶持政策滞后;
三是向上争取的项目都需要地方配套资金,对阜新实施大中项目形成制约;
四是市场化运作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展。
四、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有关建议
一是加大向上争取资金、项目、政策力度,鼓励域外资金投资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
二是国家、省在对阜新扶持项目上增加补贴资金额度,加大资金投入,给予更多优惠政策;
三是市本级整合资金进一步扩大民生项目尤其是养老服务业发展投入。